两部门:7种情形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新出发〔202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有关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现将《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12月30日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的要求,加强新闻采编队伍管理,规范新闻采编秩序,促进党和国家新闻事业发展,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国家对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面向已入职新闻单位的从业人员,考评其是否具备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本办法所称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工作的人员,应当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试组织工作应当接受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 考试组织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八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题目,研究并建立考试题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国家新闻出版署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确定合格标准。
第三章 考试报名
第九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十条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九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按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凭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单位主管、主办新闻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第四章 考试内容
第十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国家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考核应试人员从事新闻采编工作应当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 考试方式
第十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日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确定。
第十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或者电子化考试。
第十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
第六章 考试违纪处理
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不得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建立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将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新闻记者职业资格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并为应试人员、新闻单位和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提供线上查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所在新闻单位按规定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新闻记者依法实行执业准入管理,由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核发新闻记者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获得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或者持有有效新闻记者证的人员,视同通过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新闻出版署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命题、考试阅卷、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等工作。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成立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新闻出版署,负责考试大纲、考试试题审定和考试监督检查等,承担考试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立《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
2个科目考试在同一天上、下午分别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第四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全部应试科目考试合格,方可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发放。
第五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中考高考定点学校或者考试机构建设的专门场所,优先安排在人事考试标准化考场、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
第六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在当年度考试6个月前向社会公布,保证应试人员及时了解考试要求,进行充分的学习、备考。
第七条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坚持回避原则和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命审题、阅卷等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单位和机构,不得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
应试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八条 考试相关工作和试题试卷的秘密等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各级考试实施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试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九条 参与考试组织实施的有关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法规规定,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第十条 本细则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相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勇攀高峰创一流******
勇攀高峰创一流
——二〇二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回眸
本报记者 张欣
高等教育的高度决定了科技创新的高度。2022年,党的二十大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进行统筹部署,为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支持和历史机遇,为建成教育强国指明前进方向。
站在历史的长河回望2022年,建成世界最大规模教育体系、中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进入世界第一方阵、多项重大科技成果都有高校支持……中国高等教育在聚焦国家战略需求、牢牢掌握自主创新主动权、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等方面勇挑重担,推动建立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加速发展的大格局。
扎根中国大地,推进中国特色一流大学建设
蓝图绘就风正劲,扬帆破浪奋进时。
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传承红色基因、扎根中国大地,走出一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高校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不断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贡献。
这一年,高校薪火相传,传播红色种子。
“学起来”“讲起来”“用起来”……冬日的高校校园寒意袭人,但在教室里、广场上、党旗下、屏幕前,一次次“开讲了”点燃青春的热情,一次次“深入学”启迪智慧的头脑。高校师生们用奋斗检验学懂弄通的成果,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真知灼见带入“双一流”建设和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改革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书写出新时代的篇章。
这一年,我国建成世界最大规模教育体系,高等教育实现了历史性跨越。
在2022年5月17日教育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高等教育在学总人数超过4430万人,一批大学和学科已跻身世界先进水平,中国高等教育整体水平进入世界第一方阵。
这一年,中国高校有了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施工图”。
2022年2月14日,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名单公布,《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在解决中国问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创造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新模式,突出了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重点方向。许多高校积极探索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新路,努力推动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推动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更高质量创新。
9月14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发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新版学科目录事关未来的学位点建设、学科评估和建设等,其中尤以新增的11个一级学科备受关注。
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宣部、教育部出台《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强调高校是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五路大军”中的“排头兵”。
2022年以来,南京大学、兰州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多所知名大学相继宣布退出国际大学排名,部分高校表示学校发展和学科建设均不再使用国际排名作为重要建设目标,推进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构建。
一系列举措,吹响中国高等教育进军的“冲锋号”。高等教育战线以高质量为统领,不断探索建立与国情相适应、具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理念与模式,为世界高等教育提供中国经验、贡献中国智慧。
瞄准国家前沿需求,迸发科研力量
2022年,中国多领域实现飞跃,在科技领域达到新高度。中国空间站“T”字基本构型组装建造如期完成、首架国产大飞机C919正式交付、“中国天眼”发现首例持续活跃重复快速射电暴、中国科学家首次发现月球新矿物并命名为“嫦娥石”……这背后都不乏高校的支持。
中国科研机构和高校在2022自然指数年度榜单中表现亮眼。自然指数关键指标“贡献份额”位居第二,在排名前十的国家中增幅最大。
从新中国成立后吹响“向科学进军”的号角,到改革开放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论断,再到新世纪深入实施知识创新工程、科教兴国战略。2022年,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科技强国被置于前所未有的高度。
——1月,教育部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高等教育要以创新发展支撑国家战略需要,由此确定了全年高等教育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重点。
——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提出有组织科研的主攻方向,明确主要任务和战略目标。
——9月,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举行了卓越工程师培养工作推进会,并与首批18个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单位联合发布《卓越工程师培养北京宣言》。
——12月,教育部联合三部委开展“百校千项”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行动……
加强有组织科研,提供产业支撑。
山东省强化有组织科研,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航天关键瓶颈技术突破目标汇聚、与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实现“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产业化示范途径”布局;河海大学组建淮河干流、南沙防洪潮、鄱阳湖通航、尾矿库综合治理等多支跨单位、跨学科专班团队,组织重大工程规划与建设项目,推进完善有组织科研新范式;石家庄铁道大学推行有组织科研,研制高铁900t梁提运架设备、盾构机、全断面岩石掘进机等自主知识产权的设备,实地了解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科技前沿需求和实际技术难题……
攀登“卓越”高峰,勇闯科技“无人区”。
18家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单位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应国家之所需。天津大学以课程改革为抓手,“问产业需求建专业、问技术发展改内容、问学生志趣变方法”;清华大学则从管理要发展,构建起了集约资源、高效管理的工程人才培养管理体系,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
强化科技转化,赋能“国之重器”。
为了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先一公里”,哈尔滨市以推动国家“三权”制度改革政策落地为靶向,与16所大学大所签订了市校(所)共同推动“三权”制度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合作意向书,激发了在哈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哈尔滨工业大学超前谋划打造新一批国之重器,持续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为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贡献哈工大方案,不断彰显中国航天“尖兵”的使命担当……
大平台、大项目、大团队、大成果。
华中科技大学以服务国家重大需求为战略方向,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开辟煤炭技术变革的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我国新型能源体系的新动能新优势;华南理工大学瞄准科技前沿,特别是“卡脖子”问题加快技术攻关……
百舸争流,奋楫争先。如今,高校已然取得共识,激流勇进,迎难而上。
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培养大批战略人才
2022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给北京科技大学老教授、南京大学留学归国青年学者、北师大“优师计划”师范生等回信,对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等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师生的亲切关怀,为建设教育强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2022年,教育部启动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利用丰富的慕课资源,建设上线了全球最大的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目前,平台与课程服务平台访问总量292亿次,选课学习接近5亿人次,已经成为中国高等教育提高质量、推进公平、改进方法、变革模式、深化合作的关键抓手。
百年大业,人才为基。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各高校精心谋划、系统推进。
中国人民大学打破院系藩篱,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华中科技大学积极推进产教融合,下大气力破解“两张皮”难题,切实提升学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厚植情怀上动脑筋、想办法,引导学生知行合一,将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
面向重点领域,下好“先手棋”——
“走好基础学科人才自主培养之路”“加快建设高质量基础学科人才培养体系”“发挥高校特别是‘双一流’大学培养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既要培养好人才,更要用好人才。”2022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基础学科人才培养的意见》,首次以中央文件形式对基础学科人才培养进行谋划和设计。
面向全局,答好时代之问——
层层递进、久久为功。这一年,“四新”建设持续推进,从教育思想、发展理念、质量标准、技术方法、质量评价等人才培养范式进行全方位改革。面对世界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教育应答、时代应答、主动应答、中国应答。
这一年,新工科建设持续深化,全面推进组织模式创新、理论研究创新、内容方式创新和实践体系创新;新医科建设定位“大国计”“大民生”“大学科”“大专业”,统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新农科建设持续加强种业领域专门人才培养,支撑引领新农业、新农村、新农民和新生态建设;新文科建设明确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文科人才培养体系总体目标,适应经济社会需求。
面向区域,打造人才培养新范式——
“走上农业这条路,你动摇过吗?”“深山石头窝,出门就爬坡,我没有丝毫后悔。”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专业2015届毕业生李康灵放弃高薪,“扎”进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探索“五方联动”建设产业园区,带动村民致富增收。
2022年,“科技小院”遍地开花。在云南古生村的“科技小院”,在甘肃石羊河的实验站,在吉林梨树县的黑土沃野,在海南崖州湾的育种基地……大江南北,知农爱农的农大人,迸发着以青春之力投身乡村振兴的兴农热情。
与此同时,“优师计划”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加快推进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教育现代化。
济济多士,乃成大业;人才蔚起,国运方兴。广大高校培养造就更多兼具家国情怀和创新精神的人才,为民族复兴伟业筑牢人才之基、汇聚磅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