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进一步支持外经贸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谢希瑶)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为进一步便利跨境贸易投资人民币使用,更好满足外经贸企业交易结算、投融资、风险管理等市场需求,商务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外经贸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积极作用,坚持市场驱动和企业自主选择,及时摸排和对接行业企业需求,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针对性举措,着力解决外经贸企业“急难愁盼”,为人民币跨境使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通知要求,便利各类跨境贸易投资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推动银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结算服务;鼓励银行开展境外人民币贷款,积极创新产品服务,更好满足企业跨境人民币投融资需求;因企施策,增强优质企业、首办户、中小微企业等主体获得感,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等发挥带动作用;依托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经贸合作区等各类开放平台,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结合企业需求提供交易撮合、财务规划、风险管理等业务支持,强化保险保障,完善跨境人民币综合金融服务;发挥相关资金、基金等引导作用;开展多样化宣传培训,促进银企对接,扩大政策受益面。
成都: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
《通知》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下简称“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
《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1.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2.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3.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
《通知》规定,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含)至3倍之间的,按照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若无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中新财经)